根据《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浦府规〔2022〕5号),我委组织实施2025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集成电路和新一代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专题4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4〕351号文件的集成电路企业。企业应在生产经营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申报渠道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条件
专题4、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集成电路
(1)在首轮流片后两年内实现销售;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2)拥有产品的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
注:同一项目、产品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再予以支持;根据项目情况,择优资助。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可登陆“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pyd.pudong.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0时至2025年7月28日16时。2025年7月28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五、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见“附件1-2”)。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提交多个文件。
六、联系方式
1、浦东新区科经委业务咨询:周老师68811097/张老师 28282736
2、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91
附件1:专题4、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集成电路申报材料
附件2:政策受理联系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附件1
专题4、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集成
电路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浦东新区集成电路产业首次示范推广应用专项申请表》(见“附件4.1”);
(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第三方评估证明或企业自评报告(评估报告需包括2021年第9号公告或发改高技〔2024〕351号文附件中的相关留存备查资料);
(三)企业提供有关产品符合实现功能或性能重大突破的相关产品的证明文件,包括第三方测试报告、用户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企业提供的产品需获得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五)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六)相关产品销售合同、财务凭证、发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
(七)首轮流片的工程流片合同、财务凭证、发票以及相对应的布图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
(八)首次示范推广应用情况说明(产品市场背景、产品功能性能描述、技术来源、技术水平、产品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等)(见“附件4.2”);
(九)申请本资助的项目产品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书及公司近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情况说明(见“附件4.3、附件4.4”);
(十)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政策来源:上海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