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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

20248月版)

 

政策解读 

 

 

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

 

支持对象

面向注册登记满3年及以上,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符合科技信用管理要求的本市非上市企业。

 

申报条件

 

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上年末企业研发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

4、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前三年内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企业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

1、上年末企业研发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5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

4、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前三年内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资助方式如下:

1、市级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在取得成果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资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家。各区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2、企业承担的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

 

如何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

可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具体时间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

 

问:某企业2018年获得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并于2020年已完成综合绩效评价,是否可以再次申请科技小巨人工程?

 

答:2018年该企业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目前符合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要求,可以再次申请。若2018年该企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不可重复申请。

 

咨询渠道

电话咨询: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科202112号)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杨老师

电话/微信:13621636132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